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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新聞,還蠻震驚的,因為GTA是我以前少數會玩的遊戲之一,
(現在幾乎不打遊戲了)
老實說,這遊戲極度血腥暴力,
(用我極差的英聽,都聽得出來遊戲裡的角色開口閉口都有幾句髒話)
但在遇到澳洲客人的時候,這就變成我發洩的管道,
GTA 中文名稱是俠盜獵車手
原本是PS2的遊戲,但有移植到PC,
遊戲很暴力,玩家可以搶劫路人或汽車,
某些商店還可以進入搶劫收銀機,
然後用我最愛用的AK47爆倒楣路人甲的頭,
當然,路上隨便爆人家的頭也是會被警察杯杯追的...
如果不想打架,可以找台救護車、消防車或計程車接任務,
遊戲的自由度很高,可以照著安排一關一關前進,
或著找台交通工具閒晃,直接走卒仔路線不打不殺,
偶爾游游泳訓練肺活量,或著跑跑步訓練體能,
想冒點險就跑去機場偷直昇機。
另外遊戲裡的畫面實在做的很漂亮,也會有白天黑夜還有天氣的變換,
也可以用密技改一些很KUSO的東西出來,
遊戲設定裡面還會記錄主角的一些相關資訊,
(包括殺了幾個人,體能如何,評價如何...等)
我想畫面精緻跟自由度高是吸引我的兩大原因吧?
不然其實我不太沈迷遊戲的。
遊戲畫面有多精緻?
在GTA 2裡,如果殺了人再從他身上踩過去
遊戲畫面還會出現血腳印~
夠酷吧!
不過,各位好孩子千萬不要模仿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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